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2020年提前招聘引进教师通告
为充实我区教师队伍,玉溪市江川区决定2020年提前招聘引进教师2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学校 | 小 计 | 招聘岗位及人数 | ||||||||||
语文教师 | 数学教师 | 历史教师 | 地理教师 | 政治教师 | 生物教师 | 美术教师 | 幼儿园 教师 | 旅游专业教师 | 电子信息类 专业教师 | 会计专业教师 | ||
玉溪市江川区第一中学 | 4 | 1 | 1 | 1 | 1 | |||||||
玉溪市江川区第二中学 | 3 | 1 | 1 | 1 | ||||||||
玉溪市江川区职业中学 | 4 | 1 | 1 | 2 | ||||||||
玉溪市江川区乡镇小学 | 5 | 3 | 2 | |||||||||
玉溪市江川区乡镇幼儿园 | 2 | 2 | ||||||||||
玉溪市江川区区属幼儿园 | 3 | 3 | ||||||||||
合 计 | 21 | 3 | 4 | 1 | 1 | 1 | 1 | 1 | 5 | 1 | 1 | 2 |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具有相应学位的优先。
三、基本条件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 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或相近;专业名称不符但专业方向符合的,可视为符合条件。
3. 毕业时须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中学岗位可延后取得)、普通话证书(小学、幼儿园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4. 身体健康。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比重为4:6,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60%。
报名、资格初审、人员筛选、确定进入面试和试讲程序人员等招聘环节在报名现场完成,面试、试讲、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等招聘环节在玉溪市江川区完成。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招聘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7日 9:00—14:00
(2)招聘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01大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老师(玉溪市江川区第一中学)联系电话18087789120
唐老师(玉溪市江川区第二中学)联系电话13987764671
李老师(玉溪市江川区职业中学)联系电话18187733659
刘老师(小学教师岗位) 联系电话18087706327
杨老师(幼儿园教师岗位) 联系电话18108777679
3、资格初审
(1)应聘者在规定的招聘时间内现场向招聘工作组报名,填写《江川区2020年提前招聘引进教师报名表》,并提交相关应聘材料。
应聘材料包括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荣誉表彰及各类获奖证书、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特长、社会实践等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推荐表和成绩表需要所在学校盖章方可有效)
(2)根据应聘者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二)面试和试讲
根据资格初审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按1:4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试讲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应聘者全部进入面试和试讲。面试与试讲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排序(试讲成绩再次并列的,并列人员再次组织试讲,并按试讲成绩排序),综合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为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
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五)报到及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教师资格证(职中专业教师可延后取得)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收复印件1份。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取消拟聘用资格。协议视为无效的按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
(六)体检
由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区人社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幼儿教师岗位同时加检《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中规定增加的检查项目。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实际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
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聘用人员,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业中学拟聘用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在三年内取得任教学段相应教师资格;聘用三年期满,未取得任教学段相应教师资格的,聘用学校予以解聘。
五、纪律要求
1、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附:
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cateid=3&p_id=6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