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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师公告

[日期:2014-08-05] 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的规定,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人事部门宏观管理,学校用人自主择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

1、化学教师1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化学专业,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丽江市户籍未就业的毕业生,35周岁以下。

2、体育教师2人,师范类院校毕业二本以上学历,体育专业(同等条件下篮球或排球专业优先聘用),丽江市户籍未就业的毕业生,35周岁以下。

3、舞蹈教师1人,本科以上学历,舞蹈专业,户籍不限,有高中教师资格证,3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1、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考生须持有毕业证书原件,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4年8月4日—8月12日

报名地点: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办公室

用人单位在报名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后核发《同意报考通知单》。

以上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数和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的才能开考,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不受报考比例限制。

2、考试内容

按《招聘工作方案》,在纪律监察机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试(40%)和岗位能力测试(6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

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核

考核采用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须经一年试用期考核,期满考核合格方可办理转正手续。

咨询电话:0888—5121159  5121089

监督电话:0888—5119975  5308658 5112268

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2014年8月4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zhouxiaocui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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