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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非教育岗位专业技能考试公告

[日期:2014-08-10] 来源:临翔区政府公众信息网

临翔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非教育岗位

专业技能考试公告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的通知》(临人社发〔2014〕128号)文件精神,结合临翔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岗位实际,现将非教育岗位专业技能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4年8月29日9:00—11:00

考试地点:临翔区凤翔小学。

二、考试方式及程序

非教育岗位专业技能考试以专业知识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生于8月21日至22日到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考生携带黑色字迹钢笔于8月29日8:30前,凭有效身份证(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的其中之一)和准考证进入考点,在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各考场监考人员的组织下进行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成绩于8月30日10:00在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查分的,向临翔区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程序受理查分。查分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0日下午17:30分前,超过期限一律不受理查分。

考试大纲(详见附件)。郑重声明:本次技能测试不授权给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考前培训,也不授权给任何机构和个人出售考试用书。考生可根据考试大纲内容查阅相关资料备考。

三、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

若有1:1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岗位,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8月21日至22日。

(二)资格复审地点: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园林北巷4附1号)。

1.资格复审内容:对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对象的范围、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及未就业证明参加资格复审。

3.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资格复审由临沧军分区政治部进行资格复审。

五、确定拟录(聘)用人员程序

(一)确定拟聘人选程序

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人选;对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选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专业技能考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专业技能测试后,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0分)÷2×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100分)×50%)。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若同一类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的最后一个名额综合成绩并列的,以并列两名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同一类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的最后一个名额综合成绩并列且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拟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二)体检、考核程序

体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对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三)公示程序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出现不予聘用情况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程序

体检、考核合格,公示后办理审批聘用有关手续。聘用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如有自愿放弃招聘的考生,要以书面方式向区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汇报批准后,不再列入招聘对象。(办公室电话:0883—2166462)

(二)应聘人员在整个考试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三)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要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附件:

1.临翔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非教育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册。

2.临翔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非教育岗位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点击浏览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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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8日

附件在线查阅:

临翔区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非教育岗位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册

临翔区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非教育岗位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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