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德宏州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德宏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256人。
(一)各级公共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6名。
(二)乡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0名。
(三)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工作人员60名。
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专项招聘的对象是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未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
四、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为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下列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政策支持:
(一)应聘未对护士执业资格作要求的护士岗位,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 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结合德宏实际,本次招聘岗位均需参加笔试。
(三)麻醉、妇产、儿科岗位、乡镇及社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必须按照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
(四)单设岗位招聘当地少数民族大学生。
(五)按上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
(六)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市)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七)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其他放宽年龄的情形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6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参加2020年德宏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选优、引进研究生招聘,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毕业生。
3. 2018年以来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4.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招聘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 yn. gov. cn)、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ynswsjkw. yn. gov. cn)、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dh.gov.cn/rsj)、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www.dh.gov.cn/wjw)查询。
(二)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网址: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
3.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
4.网上报名流程: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注册用户基本信息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诚信承诺书相关协议条款并点击“同意”—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等待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5.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24:00。
6.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6日9:00。
7.缴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50元/科,共2科)。
8.通过审核并网上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6月10日9:00至2020年6月12日18:00期间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打印准考证。
9.报名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而取消招聘岗位或递减招聘人数的情况,由卫生健康部门公布。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进行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
3.2020年毕业(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消资格,并进行递补。上述相关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并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在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留学一年及以上者,报名时可不受外语成绩限制)。
5.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须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缴费,报名费将于网上审核结束后退回本人缴费账户。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分岗位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类别分为医学类岗位考试和非医学类岗位考试。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非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卫生管理水平和卫生职业能力素质。
笔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
笔试地点:报考人员按报考岗位在考点参加笔试,具体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如考生在考试前体温检测异常,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
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2的,又无递补人员的,可等额进行面试。面试前,由州、县(市)卫生健康部门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人员不符,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本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确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面试满分为100分,统一划定70分为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则无论其笔试成绩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的招聘环节。
面试由州、县(市)卫生健康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八、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对象。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dh.gov.cn/rsj)、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www.dh.gov.cn/wjw)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若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
1.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2.凡参加过本次招聘笔试的医学专业本科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自愿到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岗位工作(除县、市政府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外),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通过考察、体检后择优聘用,服务期为5年及以上,服务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脱离该岗位。
十二、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关于专项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县(市)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咨询电话:德宏州卫生健康委 0692-2121111
芒市卫生健康局 0692-2123895
瑞丽市卫生健康局 0962-4141458
陇川市卫生健康局 0692-7175012
盈江县卫生健康局 0692-8189005
梁河县卫生健康局 0692-6165771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2-2122111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2-2131106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2-4151725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2-7178893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2-8180638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2-6161420
监督电话:0692-2120370(德宏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德宏州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岗位计划表]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2日
在线查阅:
来源:http://www.dh.gov.cn/wjw/Web/_F0_0_28D006AFEX46NQJ9643D32MR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