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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建水县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面试工作安排

[日期:2020-06-18] 来源:红河人才网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应对新型肺炎影响

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安排

根据《红河州应对新型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要求,为做好我县2020年专项招聘面试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应对新型肺炎影响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人员

建水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919931005)、建水县人民医院影像医师岗位(919931006)、建水县第二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919931007)、建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岗位(919911009)、建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检验岗位(919911012)、建水县卫生健康局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919921001)、建水县卫生健康局乡镇卫生院中医医师岗位(919921002)、建水县卫生健康局乡镇卫生院检验技术岗位(919921003)、建水县卫生健康局乡镇卫生院医学影像技术岗位(919921004)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视具体情况分为若干考场进行,但同一岗位人员必须在同一考场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6月20日上午8:00至结束。

地点:建水县卫生健康局(建水县临安镇福康路294号)

四、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分值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将所有考官分值取平均分进行计算,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五、面试纪律

(一)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携带《面试通知》,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同一考场同岗位的考生均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面试顺序。考生应试时只能报本人抽签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父母的姓名等内容,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考场设立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时计分席,邀请县人大、政协、派驻纪检组相关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严禁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并作出严肃处理。

(五)考官与考生有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时,必须回避,并提前告知,不按要求申请回避的考官取消其考官资格,由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面试时须携带《面试通知》、身份证原件,并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按时进行面试,未按时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面试期间食宿费自理。

(三)疫情防控期间,面试人员须配合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面试。如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本次面试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二)本方案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3-7652796)。

(三)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邀请县人大、政协、派驻纪检组相关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面试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县派驻纪检组投诉。投诉电话:0873-7650759 。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8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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