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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龙陵县2020年县城学校考试选调教师公告

[日期:2020-07-29] 来源:龙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龙陵县2020年县城学校考试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龙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组发〔2019〕70号)精神,经县委政府批准,现将2020年县城学校考试选调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范围

(一)选调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岗位要求与专业设置相匹配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龙陵县在职在编的教师。

二、报考条件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热爱本职工作,具有符合选调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二)新招聘到我县乡镇工作5年及以上或调入我县乡镇工作5年及以上(2015年及以前)。

特岗教师的招聘时间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的招聘时间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三)报名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属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2.2017年以来受到省、市、县级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一次及以上);

3.2017年以来所教班级或学科教学成绩在本辖区内位于中等及以上水平一次及以上(比如某乡镇共有十所小学,某教师所教课目在该乡镇排名在前五名),高中教师和初中教师以县为辖区,小学教师以乡镇为辖区(龙山镇山区学校为一辖区),音乐、美术、体育和幼儿园学前(幼儿)教育专业不进行县统测,故不作成绩名次要求;县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在35岁以下,小学岗位年龄在40岁以下。

(四)年龄段界定:35岁及以下为1985年及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为1980年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工作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小学、初级中学教师的申请统一经中心学校校长和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完中教师的申请由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签字盖章人员需严格审核把关,对审核把关不严的由签字盖章人员负责,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成绩证明、各级(初职、中职、高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7年以来履职考核表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留存原件)和报名表、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交5分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中学教师成绩证明须由县教育教师发展中心提供,小学教师成绩证明由中心学校提供,同时审核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具备报名条件,本人所学专业与所教专业不一致的,有对应的应聘岗位,报名时可选所学专业,也可选所教专业;高中和初中教师满足上述条件的可参加小学应聘,符合幼儿园应聘条件的也可参加幼儿园应聘;小学教师符合幼儿园应聘条件的也可参加幼儿园应聘;中小学教师符合职业高级中学应聘条件的均可参加应聘。

(四)报名时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如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选调资格。

(五)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不得开考。报名结束当日,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岗位,由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审核符合其他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并经本人同意,可以进行岗位调剂。

四、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

(二)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考试时间:2020年8月11日9:00-11:00,8月10日14:30至17: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笔试查分办法:考试成绩公布后,于2020年8月12日14:30-17:00为查分时间。查分由县纪委监察委、县教体局、县人社局等部门人员组成,按中考、高考有关规定进行。对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试内容

(一)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分值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

(二)经历业绩评价(分值100分)经历业绩评价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等部门组成业绩评价领导小组,根据《2020年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经历业绩评价体系》、报名人员填报的《2020年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对经历业绩进行评分。

六、考试选调办法

(一)按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尿检合格,并征求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同意后办理调配手续;若出现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教龄长短、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50%。

(二)选调到新单位人员,必须同单位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合同期内不得调整到新的工作单位(除组织正常调整外)。

(三)选调人员试用期、聘任及考核按《龙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组发〔2019〕70号)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一)在县人社局公布报名、考试及其它事项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了维护考试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考试选调。

(三)在考试选调各个环节的公示期内,县纪委监委和县人社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为保护报考人的权益,举报人必须是实名制举报,对匿名举报的不予受理。

(四)整个考试选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委监督下进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县人社局:6128501;县教体局:6123414

附件:1.龙陵县2020年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2.龙陵县2020年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3.龙陵县2020年教育体育系统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

4.龙陵县2020年教育体育系统县城学校公选调选教师经历业绩评价体系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8日

教育系统选调附件2、3、4.doc

来源:http://www.longling.gov.cn/info/egovinfo/1004/xxgknry/01526258B-/2020-07280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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