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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昆明市第二批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日期:2020-08-05] 来源:昆明市人社局网站

昆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第二批面向

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昆明市对符合免笔试条件的空缺岗位开展补充招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其他放宽年龄的情形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昆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第二批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km.gov.cn)、昆明卫生人才网(http://www.kmwsrc.com.cn)查询。

(二)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网址: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

3.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9:00至8月16日17:00。

4.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和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8月14日9:00至8月16日22:00。

5.网上报名流程: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注册用户信息--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并“同意”--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白底彩照)--提交报名信息--资格初审--等待网上资格审核--打印《昆明市应对新冠第二批补充专项招聘报名申报表》--即为报名成功。

6.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2020年毕业(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由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承诺。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消资格,并进行递补。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在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留学一年及以上者,报名时可不受外语成绩限制)。

(5)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

(6)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现场资格复审

1.免笔试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均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人选。

2.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自行对应聘人员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至18:00,其他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9日。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和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负责通知。

3.面试内容:测试招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4.注意事项: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材料、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5.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km.gov.cn)、昆明卫生人才网(http://www.kmwsrc.com.cn)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一)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因末位面试成绩相同大于拟招聘人数时,末位成绩相同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加试,加试安排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通知。

(三)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人员、自愿放弃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分数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km.gov.cn)、昆明卫生人才网(http://www.kmwsrc.com.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有反映的要及时调查处理,确有问题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七、纪律监督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关于专项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 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为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下列地区、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政策支持。

(一)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列三类人员可免笔试,采取面试考察方式专项招聘:

1.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2.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硕士毕业生。

3.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博士毕业生。

(三)麻醉、妇产、儿科等岗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四)民族自治地方的医疗卫生机构可单设岗位招聘当地少数民族大学生。

(五)对烈士子女、全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高校毕业生可单设岗位开展招聘。

(六)昆明市按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招聘在昆明市的,每人一次性发放5000元。

(七)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区)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八)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九、其它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在招考期间及时关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km.gov.cn)、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km.gov.cn)、昆明卫生人才网(http://www.kmwsrc.com.cn)相关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系统维护运行咨询电话:0871—63523950;0871—63524506;咨询公众号:昆明卫生人才。

(四)咨询电话

昆明市延安医院:0871-63211016;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0871-63106460;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0871-63511593;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0871-63625611;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0871-65610054;

宜良县:0871-67542106;

石林县:0871-67797698;

禄劝县:0871-68914349;

寻甸县:0871-62657646;

(五)监督电话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871-63966158;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附件:

昆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第二批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5日

【在线查阅】

2020年昆明市第二批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来源:http://rsj.km.gov.cn/c/2020-08-05/36234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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