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嘉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招聘员工公告
宣威市嘉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属原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后的重组企业,公司经营范围:粮食购销、粮食仓储业务、粮食制品销售等业务,公司内设购销经营部、仓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综合办公室、机械设备和水电管理部五个部室,现有员工19名。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平、透明、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员工,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见《宣威市嘉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岗位招聘情况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及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粮食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诚信廉洁、勤奋敬业。作风严谨,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过硬本领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业务创新能力。
2.身体健康,心里素质良好,无违法犯罪、违纪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3.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2年9月3日前出生、1985年9月3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薪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薪酬执行云南省城镇职工最底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待遇根据企业工资方案执行。并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1.发布《宣威市嘉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的公告》。
2.公告时间为 2020 年9月4日至 2020年9月1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2日至 2020年9月14日,上午 8 : 30 -11:30 , 下午 14:30-17 :30 。
地点:宣威市嘉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办公室(文化路93号)。 报名咨询电话0874-7175595。
2.报考比例
所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可进行开考,低于1:2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报名材料
近期免冠红底半寸彩色照片5张,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及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原件,个人简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原件等招聘单位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4.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审查.主要审核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择优筛选,最终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参加笔试。
5.《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于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采取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考生领取。
(三)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通知考试人员。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等。
(2)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50%。
(3)笔试成绩的公布和查询。
笔试成绩由宣威市嘉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公司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为笔试结束后1周内。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岗位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2.面试
(1)本次面试由宣威市嘉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如出现竟聘人员放弃面试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从该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次不超过2次。
(3)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宣威市嘉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招聘领导小组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50%。
(5)综合成绩(笔试、面试两项合计)由宣威市嘉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公司公布,综合成绩公布时间为面试结束后1周内。
(四)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届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通知。
3.如出现竟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次不超过1人次。若递补1次后,仍出现竞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影响体检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
(五)政审
1.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勤政廉政,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政审。
2.对反映举报有影响政审的问题经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次不超过1人次。若递补1次后,仍出现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3.对反映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试用。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宣威市嘉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试用人员,经本人申请,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它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公司将通知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程序,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的应聘人员将不再进行通知。
(二)每位应聘者只能申报1个岗位。
(三)应聘人员对本人提供的应聘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应聘者做出岗位调整。
(五)新招聘人员,不参与企业入股。
七、纪律及监督
(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及笔试监考,面试考官,工作人员与参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其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笔试监考官,面试考官及其其他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四)对违反笔试、面试规定程序的行为,由招聘领导小组责令纠正或宣告无效。
本公告由宣威市嘉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来源:http://www.xw.gov.cn/index.php?a=shows&catid=147&id=17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