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红十字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要求,现将昆明市红十字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为昆明市红十字会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负责国内外捐赠物资、救灾款项的接受、依法开展募捐活动;负责救灾物资的管理储备、运输、清洗、消毒等任务;承担赴灾区考察、发放救灾物资、积极开展救援和服务工作;负责红十字志愿者救灾应急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防灾减灾,逃生避险和现场救护培训;协助做好红十字志愿者的招募、管理和培训、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及遗体捐献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日计算)。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2018年-2020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参加2020年云南省基础教育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已进入拟聘公示环节人员;
(4)招聘单位报名时属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类。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昆明市红十字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25日上午9:00分至9月29日下午17:00分截止;
3.报名网址: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报名;
4.网络报名流程详见《昆明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络报名流程》(附件2)。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要求
1.网络报名时请如实填报,如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3)。
(三)查询与缴费
查询缴费时间:2020年9月29日下午17:00分至10月11日下午17:00分截止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0月13日上午9:00分至10月17日上午9:00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2.笔试科目:科目一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二为综合类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与地点: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违规违纪处理:考试违规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5.成绩公布及查分:笔试成绩将通过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km.gov.cn)、昆明市红十字会官网进行公示。笔试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成绩公示期内考生可对考分申请复查。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审查出资格不符的即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自动放弃及无法联系产生的空缺名额,从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动放弃的考生须提供亲笔签名的放弃申明。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近期半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亲笔签署。
4.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请考生在笔试成绩公示后关注昆明市红十字会官网。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认。经过资格复查后,按资格复查的情况,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若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的或等额进入的,面试正常进行,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最低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重点考察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科目一卷面分值100分,科目二卷面分值100分。面试卷面分值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科目一成绩×50%+科目二成绩×50%)×50%+面试成绩×50%。当综合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须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综合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红十字会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考察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
(二)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人员、自愿放弃聘用人员产生的空余岗位,在报考本岗位并参加完成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红十字会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内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本岗位参加完成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八、纪律监督
(一)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市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拟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三)本次招聘严格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网上报名时及现场资格审核所签的“诚信承诺书”所涉及的内容。
(二)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五)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双学位证只认定有毕业证的学位。
(六)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岗位报考咨询电话:0871-64638321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0871-63370360
报名网络技术支持:0871-63370360、63340298
(二)监督电话
昆明市红十字会:0871-6312330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附件1:昆明市红十字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昆明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络报名流程
昆明市红十字会
2020年9月16日
昆明市红十字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 ||||||||||||||||||||||||||||
序号 | 主管 部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 类别 | 招聘人数 | 性别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第一组专业需求 | 第二组专业需求 | 其他招聘条件 | 笔试 |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 | 面试 | 成绩计算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具体专业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具体专业 | 内容 | 方式 | 内容 | 方式 | |||||||||||||||||||
1 | 昆明市红十字会 | 1 | 昆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 | 备灾救灾岗位 | 130000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日计算)。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2018-2020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 自然科学 | 计算机类 | 不限 | 人文社会科学 | 工商管理及市场营销类 | 财会、财务电算化、财务管理、财务会计、电算会计、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学、会计与审计 | 不限 | 科目一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二为综合类综合应用能力 | 闭卷考试 | 1:3 | 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 现场问答方式 | 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科目一成绩×50%+科目二成绩×50%)×50%+面试成绩×50%。若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1:3比例的或等额进入的,面试正常进行,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最低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当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须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 联系人:聂老师 联系电话:0871-64638321 工作日:9:00-17:00 | 此岗位需到灾区一线开展救灾工作;需从事备灾救灾仓库管理、值守、搬运重物等工作;需参加高空绳索搜救、水上救援、直升机救援等救援工作。 | ||
合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