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嵩明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计划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嵩明县中医医院
始建于1988年,原名嵩明县兰茂中医院,单位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坚持走突出中医特色,中医兴院战略,已建成4个市级专病糖尿病、痔疮、腰椎间盘突出症、面瘫、1个市级专科中医骨伤科及1个中西医结合治疗脑梗塞技术分中心。随着业务的发展,医院引进了“日立”螺旋CT、德国“狼牌”腹腔镜、美国欧美达麻醉机、手术显微镜、C臂X光机、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胃镜、椎间盘镜、呼吸机等大型设备。中西医结合治疗糖尿病、眩晕症、血管性头痛、心脑血管疾病、胃十二指肠溃疡及肾、输尿管结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腹腔镜微创外科开展胆囊摘除、卵巢囊肿、宫外孕等手术以微创、切口小、恢复快而深受患者欢迎。肛肠科应用中西医结合治疗痔疮、肛周脓肿等多种疾病已具相当实力。同时还承担着云南中医学院、昆明市卫生学校、南方民族进修学院等学校的实习教学任务。已成为全县学科较多、技术优良、设备先进、服务较好的集医疗、急救、保健、康复和科研、教学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2013年7月创建成国家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医院于2017年7月完成新址搬迁,现医院占地71.3亩,总建筑面积25917.85m2,门诊大楼面积为8009平方米,住院部面积为17908.85平方米。设置床位350张。临床一线科室有内科、外科、骨伤科、肛肠科、针灸科、麻醉科、急诊科等7个,二线科室有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功能科等4个。
(二)嵩明县第二人民医院
位于昆曲高速公路与贵昆铁路交叉口的国家级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医疗占地面积13亩,是昆明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定点医院。目前编制90张床位,常年开设内、外、妇、儿、急诊、口腔、麻醉等临床科室;开设检验、放射、功能(B超,心电图)、药剂等医技科室。主要辐射杨林经开区和职教园区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是嵩明县唯一一家云南省工伤定点医院。
(三)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属嵩明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县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工作任务。设有产科门诊、妇科门诊、儿科门诊、宫颈疾病门诊、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婚前医学检查科、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科、检验科、功能科、产后康复科、药剂科、供应室、注射室、收费室、公共卫生科、防艾科、基层科、财务科、信息统计科、行政办公室等科室。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国家妇幼卫生计生工作方针,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为主线,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保健服务。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主要是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日计算);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毕业生(2018-2020年)年龄不受限制。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要求以招考简章及岗位计划表为准);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②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③报名时属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④参加2020年云南省基础教育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已进入拟聘公示环节人员;
⑤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⑥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专业设置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三)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涉及辞职、服务期等截止时间计算,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2.根据省委组织部等十部门下发的《云南省高校大学生征兵措施》(云征﹝2020﹞16号)精神,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间:报名分为报名期和查询期。报名期为2020年9月25日上午09:00时至9月29日下午17:00时。查询(缴费)期为2020年9月29日17:00时至10月11日下午17:00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报名期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
注意:报名期可以进行新报名、提交审核、缴费。查询期不再接受新的报名,但在报名期已填写过报名信息并保存成功尚未提交审核的考生,可以提交审核,但请注意只有一次机会,如果审核未通过将不能再进行修改,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在此期间仍可通过支付宝缴费。
(二)报名要求及流程
1.登录
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
2.注册
之前已在该网站注册成为个人用户的考生请直接登录,之前没有注册过的考生,请先点击首页上的“新用户注册”,然后自编一个用户名和密码并填写有效的邮箱地址(今后如果登录密码丢失可通过此邮箱进行密码重置),注册成功后即登录(请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此用户名可用于报考网站上的各类考试,一个用户名可同时报考多项考试,但只能在同一项考试中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71-63370360、63340298。
3.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首页上的“考试服务”链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要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考试公告》、《报名须知》,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最后保存数据,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填写专业名称等信息时,必须如实填写,如考生违反诚信承诺,填写的信息与个人实际材料不符,造成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4.提交审核
报名信息填写好后,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就可提交审核,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的准确性。
5.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中所列出的具体专业名称或二级目录下的具体专业名称完全匹配(即字面内容完全一致)时才能通过资格审核。填写所学专业时,必须按照学历证书(也就是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一字不差如实填写。如果报考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通过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复核(联系方式见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报考岗位“专业需求”的相关专业,可向报考单位电话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人工审核,联系方式见“岗位计划表”,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该岗位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削减岗位招聘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6.缴费
缴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后,如果审核通过,可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如果审核未通过,考生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然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结束仍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收费。
缴费流程: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点击“通过支付宝交考试费”按钮,进入支付宝页面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后,支付宝页面上会有成功付款的提示,待从支付宝页面再跳转回考生报名信息页面上后报名状态会显示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7.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0年10月13日上午09:00时至10月17日上午09:00分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者咨询报名、考试等相关事宜请在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咨询。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共两科,科目一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二为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
注: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考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3.资格复审方式
由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签署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承诺书;
(3)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昆明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
5.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已通过笔试考试,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6.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填写资格复审确认表。(确认表由考生本人现场填写并签名提交)。
(三)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等额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问答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面试相关事宜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
4.面试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照面试考试纪律及规定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共两科,每科卷面100分,共计200分,(科目一: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科目二: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向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申请查分,联系电话:0871—67911779。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科目一成绩×50%+科目二成绩×50%)×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等额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4.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1.考察及体检由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2.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0871-67911779
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871-67916804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913814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