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腾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学前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向社会招聘一批劳务派遣学前教育教学辅助人员(以下简称“教辅人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劳务派遣学前教育教辅人员38人,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18-42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含:应届毕业生、函授、自考毕业生)的学前教育专业、艺术专业(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相关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英语专业、医学相关专业。
5.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专业学科(音乐、美术、舞蹈、体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教师资格证的,提供相关证书作为优先聘用依据。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体检和政审合格。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教育辅助工作的;
6.其他不适合在幼儿园工作的。
三、报名
报名人员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书。报名人员均需提交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2张。报名人员可视自身情况提供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材料及其它能证明应聘人员个人能力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预审: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核。
报名时间:2022年 9月3日—4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腾冲腾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人事部(腾冲市教育体育局斜对面)。
联系电话:0875—5190900
李女士:18087569546
陈女士:13330591466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面试成绩各占50%。
(一)笔试
委托相关单位制作试题,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学前教育基本知识和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地点以本公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二面试
聘请专业人士进行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作为学前教育教辅人员的基本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以本公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笔试、面试不指定教材、不指定培训或辅导机构。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资格复审
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腾冲腾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人事部报到,并接受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察
根据有关要求,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按通知参加体检或拒绝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八、政审
公司根据体检合格的顺序,确定进入政审的人选。公司负责政审的工作,政审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政审包括有无犯罪记录,有无参加非法组织。
九、公示和录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录用为我公司劳务派遣学前教育教辅人员,并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十、派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到相应岗位工作的劳务派遣手续。由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录用人员进行派遣,不服从派遣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工资保障与福利待遇
正式录用的劳务派遣学前教育教辅人员,工资为2000元/月(不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并与正式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合同、购买社会保险。
十二、防疫要求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及面试等环节时需全程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短信或行程卡、24小时内行程卡截图均可)和“云南健康码”(24小时内截图均可),并提供纸质材料。
(二)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报名及面试等环节。
(三)如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云南健康码扫码为黄码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报名及面试等环节。
(四)“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报名及面试等环节。
(五)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招聘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情况时,如果涉及招聘工作防疫要求,为确保招聘安全,将在腾辉公司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补充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七)应聘人员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十三、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腾冲腾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依法依规研究决定。
(二)本公告解释权归腾冲腾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 腾冲腾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iD1xsLKBb3sWpvjJS6aT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