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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农垦陇川农场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选聘公告

[日期:2023-04-25] 来源:陇川农场管委公众号

关于公开选聘云南农垦陇川农场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的公告

云南农垦陇川农场有限公司属陇川县县属一级国有企业,为陇川县人民政府授权陇川农场社区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陇川县陇川农场企业化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县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拓宽企业领导人员选拔渠道,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采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交流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方式,选配云南农垦陇川农场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权责

(一)副总经理2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权责,协助总经理抓好公司经营、管理、发展工作。

(二)财务总监1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权责,协助总经理抓好公司经营、管理、发展工作。

二、选聘方式、报名条件及资格要求

(一)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交流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转岗交流的,按照中共陇川县委组织部《关于云南农垦陇川农场有限公司领导人员选任的通知》(陇组字[2023] 3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市场化选聘。通过面向社会公告、中介机构推介、组织和个人推荐等多种渠道征集选聘对象,接受应聘报名和推荐报名。

报名条件及资格要求: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具备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所需的专业技能,在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或中层管理人员5年以上。4.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5.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6.担任财务总监的,还应当具备中级以上会计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财务会计或审计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5年。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监察和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3.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现役军人或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并退回人员。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交流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转岗交流的,按照中共陇川县委组织部《关于云南农垦陇川农场有限公司领导人员选任的通知》(陇组字[2023] 39号)有关规定办理。

(二)市场化选聘

1.报名。(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6日18:00止。应聘者须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1647710801@qq.com,不接受现场报名,若邮件多次投递失败,请致电陇川农场社区管委,电话:0692—7966768,18725253071(杨庆敏)。(2)邮件及报名材料要求: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云南农垦陇川农场有限公司xx岗+应聘者姓名”;报名材料包括《陇川县县管企业经理层成员应聘人员信息表》和“应聘者个人材料”。符合要求且报名材料齐全的,不再另行回复邮件;报名材料不齐全的,将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进行提醒;若报名截止时,报名材料仍不齐全的,一律视为材料不符合,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陇川县县管企业经理层成员应聘人员信息表》,应聘者如实填写、签字,扫描为PDF格式;

“应聘者个人材料”:含应聘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职称)证书(如有)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文件(若文件过大无法发送,可统一打包、压缩成文档)。

2.面试。陇川农场社区管委组织对符合的人员进行面试打分,综合平均成绩70分为合格线,根据综合平均分分值从高到低,按照岗位1:2进入后续程序(如果岗位只有一个人报名,且综合平均分要达到合格线的可以进入后续程序)。面试分值将在面试后第二天在陇川农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3.体检。根据面试结果,陇川农场社区管委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2023”执行),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资格,按照面试成绩顺延进入体检,顺延的人员面试成绩要达到合格线以上。

4.综合考察。根据岗位要求,陇川农场社区管委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综合分析对比,好中选优,产生拟考察对象人选后,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或进行背景调查)。

5.决定聘用人选。陇川农场社区管委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任人选初步建议,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后,报请县委、县政府审定,由董事会履行聘任手续,并与聘任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

四、考核与薪酬

薪资主要是执行《云南农垦陇川农场有限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云南农垦陇川农场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管理业绩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有疑问,请致电陇川县陇川农场社区管委,电话:0692-7966768。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考察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实确为影响聘用的。

3.其他违反选聘有关规定的。

(二)本公告由中共陇川县委组织部、陇川农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陇川县县管企业领导人员市场化选聘报名表x

2.云南农垦陇川农场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管理业绩考核办法

3.云南农垦陇川农场有限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

4.云南农垦陇川农场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中共陇川县委组织部    陇川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附件下载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dM5fePruGkP8RfgcQbO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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