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管委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方案
曲靖市麒麟职业教育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曲靖市麒麟职业技术学校在麒麟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直各部门的支持帮助下,为了进一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建设,实行“产教融合、前校后厂、校企合作”的全新办学模式,加快麒麟区产业园区的发展,根据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区人民政府2015年6月16日《会议纪要》会议精神:“同意成立麒麟职业教育集团,集团下设麒麟职业技术学校、麒麟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管委会、麒麟职业教育开发有限公司3个单位,麒麟职业教育开发有限公司性质为区属国有企业,纳入区级管理,同意麒麟职业教育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30名工作人员。麒麟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管委会纳入区级管理,面向社会招聘30名管理人员,2015年解决10名“。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三、招聘计划
(一)麒麟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管委会面向社会招聘10名符合岗条件的管理人员,计划如下:
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类、经济类、法律类、文秘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
(二)麒麟职业教育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30名符合岗条件的管理人员,计划如下:
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运输、高铁、空乘服务及旅游管理、金融、财税、审计、财务会计、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工程、水电管理、艺术、文秘、教育、法律。
四、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时止)。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地点:曲靖市麒麟职业技术学校人事处(曲靖市麒麟职业技术学校科技大楼9楼人事处)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8日—2015年11月4日
(二)报名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
(三)报名时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报名时必须持有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登记证、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质)证书,否则报名不予通过。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到曲靖市麒麟职业技术学校领取准考证。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政治及哲学、经济、法律等基础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教材参考云南大学出版社《2015年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及分值。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以答辩、提问、考评、考核动手能力等方式进行。
1.面试评分:由7名面试评委打分,评分方法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成绩的公布:采取现场公布面试分数,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公布上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核、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公布。确定拟招聘人员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招聘人员组织体检,并对拟招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核。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自愿(自动)放弃考核、体检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报经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工资
被聘用人员工资比照在职人员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购买“五险一金”。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麒麟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麒麟区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八、本方案由曲靖市麒麟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曲靖市麒麟职业技术学校人事科0874―3285188
曲靖市麒麟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0874-3285366
监督电话:
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3132038
曲靖市麒麟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管委会
曲靖市麒麟职业教育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