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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第二批招聘面试公告

[日期:2020-12-04] 来源: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

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0年第二批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备案,通过资格复审共计33人(含递补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现将面试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报考职位 报考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备注
专职思政教师 15399099121001001 1153810303310  
专职思政教师 15399099121001001 1153810302112  
专职思政教师 15399099121001001 1153810302724  
专职思政教师 15399099121001001 1153810301029  
专职思政教师 15399099121001001 1153810301407  
专职思政教师 15399099121001001 1153810303108  
专职思政教师 15399099121001001 1153810302515  
专职思政教师 15399099121001001 1153810303115  
专职思政教师 15399099121001001 1153810303527  
专职辅导员 15399099121001002 / 免笔试
专职辅导员 15399099121001002 1153810301529  
专职辅导员 15399099121001002 1153810302304  
专职辅导员 15399099121001002 1153810302213  
专职辅导员 15399099121001002 1153810301914  
专职辅导员 15399099121001002 1153810302407  
专职辅导员 15399099121001002 1153810303013  
专职组织员 15399099121001003 / 免笔试
专职组织员 15399099121001003 1153810300201  
专职组织员 15399099121001003 1153810301214  
专职组织员 15399099121001003 1153810300908  
专职组织员 15399099121001003 1153810301727  
专职组织员 15399099121001003 1153810301908  
专职组织员 15399099121001003 1153810301417  
专职组织员 15399099121001003 1153810302308  
专职组织员 15399099121001003 1153810303219  
专职组织员 15399099121001003 1153810300105  
专职组织员 15399099121001003 1153810300621  
专职组织员 15399099121001003 1153810302210  
专职组织员 15399099121001003 1153810303026  
统战部干事 15399099121001004 / 免笔试
统战部干事 15399099121001004 1153810301021  
统战部干事 15399099121001004 1153810301404  
统战部干事 15399099121001004 1153810303004  

面试事宜说明: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2日13:00,12:30签到。

面试形式:专职思政教师采用“说课+问答”的形式,时间20分钟(说课15分钟,问答5分钟)。使用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18年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年版)。考生可选择自行准备教材或至我校人事处领取教材,用完后归还。

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统战部干事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地点:云南特殊职业教育学院(呈贡区吴家营街道万峰街1606号,市委党校前行200米)教学楼406教室(教学楼四楼)

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佩戴口罩,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准考证,出示“云南健康码”绿码,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或无发烧症状者才可进入校园。(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校园:

1.“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按零分计。

三.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向考官透露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家庭背景、毕业院校和工作单位等所有个人相关信息。

四.面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将通讯工具自觉交工作人员集中存放。

五.请考生提前规划路线,安排好时间和行程,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考试成绩无效。

联系电话:0871-65919650

来源:http://www.yntjzy.cn/Show.aspx?ID=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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