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云南省2014年下半年六项非学历证书考试的报考简章公布如下:
一、考试项目、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
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CMEP)是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中国烹饪协会合作开发和实施的,面向社会用于考查应试人员餐饮行业管理知识和能力、进行资格认证的行业考试。自2014年6月1日起,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项目停止接受新生报名。2014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老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2016年5月31日后停止所有证书课程考试。
(二)、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
调查分析师证书是国家统计局和教育部联合认证的一个非学历的职业行业资格证书。自2014年1月1日起,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项目停止接受新考生报名。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老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2015年12月31日后停止所有证书课程考试。
(三)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
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是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合作开发的、面向社会推出的一种资格认证项目,旨在为解决目前物流人才不足的矛盾,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加快复合实用型人才的培养,使我国物流行业尽快与国际接轨,促进我国物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取得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课程合格证,可以在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中获得学分。该证书已经与英国皇家物流与运输学会开展的英国ILT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实行互认。
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分为三个级别:初级、中级和高级,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初、中级考试,报名参加高级证书考试的考生须有五年以上的物流管理工作经验。考生每次只能报考其中一个级别的考试,全部课程合格者由全国考办和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共同颁发相应级别的证书。
(四)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教育认证项目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考试中心)与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英国皇家采购与供应学会(CIPS)合作开发,联合实施的考试项目。该项目包括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专科、本科),是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充分结合。自学考试“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专科、本科)”部分课程采用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课程,报考证书课程并通过考试的学员既可申领相应的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共同颁发的中国采购与供应职业资格证书(CPS)以及英国皇家采购与供应学会(CIPS)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中国CPS证书和英国CIPS证书。中国CPS证书分为三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英国CIPS证书包括CIPS三级证书和四级证书。对应关系为:CPS初级对应CIPS三级,CPS中级对应CIPS四级。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根据自身条件,均可直接报考初级或中级证书课程考试,不需要逐级考试,对于直接报考高级证书的报考者要求具备持有CPS中级证书。
(五)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
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英文简称SMAT)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与中国市场学会联合颁发,共包括三种证书:即中国销售总监专业水平证书、中国销售经理专业水平证书、中国销售经理助理专业水平证书。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单科考核合格者,可以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中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凡在市场调研、产品销售、客户服务、市场管理等领域工作或希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均可自愿选择不同证书的考试。销售总监、销售经理、销售经理助理三种专业水平证书考试报名资格没有学历、专业等方面的限制,亦不需要逐级报考。
(六)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
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较高的管理素质和较强的创新精神,能独立从事中小企业管理工作的管理人才。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按管理职能划分为:人力资源管理方向、财务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行政管理方向、战略管理方向。本次开考人力资源管理方向、财务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三个方向。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根据自身条件,均可直接报考,且不限制报考方向。
二、本次开考的级别、课程及时间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9月9日-19日(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
四、报名手续
(1)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或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未成年人的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等)报名,报名时须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并交2寸彩色近照两张。
(2)报名结束后,已报名的考生不得退考和变更报考内容。考生应于开考前三天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并确认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考场。
五、以上六项考试费用、培训和证书与高教自考课程替代等相关事宜,请考生到报名点具体咨询。
六、以上简章内容及课程科目设置、考试时间如有变动,以考前正式文件通知为准。本简章解释权属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咨询电话: 0871—65117953。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