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
招聘人数:4人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5日
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报名地点:会泽县委政法委政治部(会泽县通宝路399号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七楼)
中共会泽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会泽县委政法委员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岗位要求及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共4人。其中:政治部工作岗位1人,办公室工作岗位1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办公室工作岗位2人。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
(二)会泽县户籍人员。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的未就业人员。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普通话标准流畅。
(六)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五、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请到会泽县委政法委政治部(会泽县通宝路399号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七楼);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户主及本人页)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2张。
联系电话:0874-5685770,联系人:杨燕。
现场报名时请将《中共会泽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电子版拷贝给联系人。
六、资格审核
由会泽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负责资格审核。
七、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
八、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应试的情形,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仅递补1次)。
面试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九、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比例占60%、面试成绩比例占40%。
十、体检
面试结束,依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的人员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出现体检不合格等情形,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考生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公示
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不适于聘用情形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拟招聘人须确保预留联系手机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因拟招聘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由拟招聘人自行承担后果。为保护报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招聘由会泽县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举报和如实反映问题。
十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每人每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与会泽县委政法委按法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聘期1年,聘任期每月工资3400元(含个人承担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招聘人员由会泽县委政法委制定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使用,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合岗位工作的,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十三、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会泽县委政法委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四、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本次公益岗位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若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测试、考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聘工作推迟的,将在会泽县电视台通告说明。
本公告由会泽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中共会泽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
来源:http://www.qjzfw.gov.cn/news/a/202101/03509700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