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2021年卫健系统紧缺人才公开招聘通告
为加强富宁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州人社局批复,富宁县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制内紧缺医疗卫生人才1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富宁县卫健系统紧缺人才招聘计划共1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富宁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卫健系统)》(附件1),报考人员可通过富宁县人民政府网(www.ynfn.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2021年富宁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卫健系统)》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的专业或其他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新进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吸毒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第一次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30日,6月30日前完成招聘工作;第二次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至10月30日,12月30日前完成招聘工作。
2.报名邮箱:418277438@qq.com。
3.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202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和《2021年富宁县卫健系统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小一寸照片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后(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并主动电话联系告知富宁县卫生健康局(报名邮箱和联系方式具体见岗位计划表),未按要求发送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期的面试考核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一律取消招聘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学业成绩表报名。(须于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等,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和考核
面试考核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总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核主要考评应试者的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及仪表气质等方面。面试考核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面试考核人员面试考核成绩须达到60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第一次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下午14:00至结束。地点为富宁县卫生健康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次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待定
(四)签订就业协议
各岗位拟聘人员从面试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照县内生源、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按生源仍无法确定拟聘人选的,再进行现场加试面试决定。岗位人选确定后,由毕业学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本人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应聘考生请提前准备好就业协议书,并盖好院校公章,以便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后签订,减少往返奔波。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1.资格复审。拟聘前,考生还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册、就业报到登记证、学籍档案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到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到富宁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考察由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富宁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报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
经资格复审、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将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www.ynf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报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行文聘用。
五、相关要求
(一)本通告所附相关文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若报考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未在发布计划的专业需求中,报考人员如认为所学专业与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可向招聘单位提交人工审核。经招聘单位审核认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招聘单位须报主管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统一审定。
(三)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积极遵守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四)本次紧缺人才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六)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纪检监督电话:0876-6131126。
(八)此通告内容如与上级相关通告内容有冲突的,以上级相关通告为准,未尽事宜由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富宁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业务联系人:胡老师、黄老师
县卫健局联系电话:0876-6127170
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876-3069739
附件:
1.2021年富宁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卫健系统)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
来源:http://www.ynfn.gov.cn/Item/5666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