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
文职人员面试成绩及加分材料提交相关事项公告
按照《安宁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的程序,安宁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文职人员面试已经结束,现将面试成绩进行公示,并将申请加分材料提交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详见《安宁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文职人员面试成绩》(附件1)。
二、申请加分材料提交相关事宜
(一)时间:2021年4月12日中午13:30-2021年4月16日下午17:00止,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加分。
(二)材料提交地点:
1.行政助理岗位:云南省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6号安宁市公安局701办公室。
2.书记员岗位:云南省安宁市连然街79号中共安宁市委408会议室。
(三)申请加分材料及加分细则:
1.申请加分材料
申请加分的考生按要求提供如下材料:革命烈士子女需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的公安英模子女需提供“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奖励证书”、县(区)以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须提供县(区)以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人民警察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伤残人民警察证”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县级及以上纪委监委盖章确认的纪检监察工作3个月及以上经历书面证明,及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推荐信,证明和推荐信均同时提供后方能加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由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加分细则
行政助理岗位:
(1)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加2分;
(2)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含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分;
(3)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2分;
安宁市纪委监委书记员岗位:
(1)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加2分;
(2)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含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分;
(3)获得本科学历,加0.5分;
(4)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2分;
(5)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3个月及以上,表现优秀且有相关部门推荐信的,加1分;
(6)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加1分;
(7)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加1分。
以上分数可以累加。
(四)相关要求
1.进入面试的考生按需下载、彩印《关于申请提供加分材料的函》(附件2),在申请加分材料项目前的£内打勾,提交至材料提供部门。
2.本次审核加分申请材料可接受盖章原件、扫描件、传真件、彩印盖章件。所有非原件必须由考生本人写上“此件与原件一直”并签名、手印(大拇指)。
3.联系、传真方式:行政助理:0871-68718851
书 记 员:0871-68683673
安宁市公安局
2021年4月12日
来源:http://www.kmrcjob.cn/wpage/shtml/p_202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