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关于公开招聘补充城市管理协管员的公告
为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结合富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若干名,男女比例3: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和法治观念,服从组织安排,恪守职业道德。
(二)曲靖辖区户籍人员。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1.65m以上,女性1.6m以上。
(五)具备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六)未曾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
(七)未参加过邪教组织。
(八)无纹身,无重大疾病史,无违法犯罪前科。
(九)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被录用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及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退伍军人或具有执法经历的应聘人员。
(一)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薄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址: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办公室(富源县中安街道富法路胜境广场旁)。
4.联系人:梁兵;联系电话:0874—4615279。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资料不全或条件不符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结果,择优录取,在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政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对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确定聘用。
四、主要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城市管理协管员在所属部门领导的带领下,辅助履行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监察、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等相关职责。
(二)城市管理协管员试用期1个月,发放基本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符合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城市管理协管员相关待遇,单位统一购买五大保险。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解释。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1年7月1日
来源:http://www.qjfy.gov.cn/article/public/description/120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