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陆良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拟招聘接待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仅限女性)。
所招聘人员要求符合公益性岗位管理条件,聘用后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类别: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2.零就业家庭人员;3正在享受低保人员;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岗位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二)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三)遵纪守法,团结合作,身体健康,品貌端丽,气质大方,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使用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普通话标准流畅,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旅游接待礼仪、酒店管理、公共接待礼仪专业或有接待工作经验的女性人员优先。
(五)符合四类公益性岗位人员类别中的一类(咨询电话:0874-6082327,联系人:资光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9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工作日内到陆良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陆良县东门街23号县政府大院内)报名,联系电话:0874-6082159,13988975197;联系人:俞江华。
4.提供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陆良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审核表》(见附件)1份,同时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1张。
五、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会同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六、组织面试
面试由陆良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政审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再从其他参加面试的人员中递补。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
(二)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一年一聘,合同期限最长为3年,合同期内按规定缴纳五大保险。
(三)试用期工资1800元,正式聘用后扣除社会保险实发月工资为2000元。
(四)本公告由陆良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陆良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2日
来源:http://rsj.qj.gov.cn/subsite_detail.asp?Twzbh=8&id=18206&lb=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