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聘人数:5人 薪酬待遇:购买五险,试用期内(1个月):大学本科及以上:65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满:大学本科及以上:70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 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21日 考核方式:模拟课堂(15分钟) 面试(5分钟)。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课堂组织能力、专业基础知识、技能水平、表达能力和职业素养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考核时间:2021年10月23日上午10:00 考核地点: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 |
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复治疗、护理、临床医学专业临聘教师简章
一、学校及专业简介
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坐落于滇池南岸——昆明市晋宁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昆阳,是昆明市晋宁区政府举办的公办省(部)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
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健康医护专业群,是根据国家及省市大健康产业发展需要,在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于2020年4月建成的新专业群,被列为昆明市“十四五”重点打造专业群,正在实施投资3000万元的健康医护实训中心(全省中职学校最大的健康医护实训中心)建设,预计2022年9月投入使用。学校健康医护专业群与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昆明卫生职业学院等省内外知名医护类学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多家医院建立了实习站点。健康医护作为学校长期重点发展方向,亟需建设一支技术精湛、素质过硬、相对稳定的专业教师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数
1.康复治疗专业教师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名额详见附件1)
2.护理专业教师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名额详见附件1)
3.临床医学专业教师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教学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康复治疗专业教师岗位、临床医学专业教师岗位人员,有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从业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的优先考虑;
(5)报考护理专业教师岗位人员,须通过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优先考虑;
(6)能胜任教学工作,符合受聘岗位相关要求;
(7)身体健康,符合体检健康标准,口齿清楚;
(8)无违法违纪及犯罪记录。
(三)招聘岗位及其他条件
详见《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复治疗、护理、临床医学专业临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具有报考相应岗位的学历和相应资格证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22日,资格审查结果将进行公示,资格审查通过者学校将以电话形式通知。
3.报名地点
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党政办公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电子相片(证件照尺寸大小,以本人报考岗位、姓名命名);
(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相应专业从业资格证(有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职称证和荣誉证原件及复印件;
(5)《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复治疗、护理、临床医学专业临聘教师报考登记表》(附件2)1份(自行下载,A4纸打印);
(6)《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复治疗、护理、临床医学专业临聘教师报名承诺书》(附件3)1份(自行下载,A4纸打印,现场签订)。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序号装订成册,以便审查。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程序。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复治疗、护理、临床医学专业临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后,到报名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本人或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出现委托他人报名的情况,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②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报考者咨询报名、考试等相关招聘事宜,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
五、考核
1.考核方式:模拟课堂(15分钟) 面试(5分钟)。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课堂组织能力、专业基础知识、技能水平、表达能力和职业素养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抽题时间:2021年10月23日上午9:00(抽题及考试顺序号,抽完题后准备45分钟)
抽题地点: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实训楼
考核时间:2021年10月23日上午10:00
考核地点: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
2.参加考核时注意事项
参加考核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须提前4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迟到45分钟取消考试资格。
3.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按所选的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在晋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临聘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晋宁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临聘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临聘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待遇
临聘教师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办通〔2018〕36号)的规定进行管理。
(一)管理。本次招聘的临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任的临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最短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合同一式三份,分别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本人各执一份),试用期为30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劳动派遣公司与临聘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二)购买“五险”。劳务派遣公司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为临聘人员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购买“五险”所需经费的单位出资部分,由用人单位核拨,个人承担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从其工资中代扣缴。
(三)薪酬待遇。比照周边县区,按照《关于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办通〔2018〕36号)的规定执行。
试用期内(1个月):
大学本科及以上:65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
试用期满:
大学本科及以上:70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
(四)管理考核。用人单位为临聘人员建立个人业务档案。临聘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其所在学校负责,考核结果作为临聘人员奖励、续聘和辞退的依据。
八、纪律与监督
1.临聘人员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2.临聘人员招聘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招聘过程中应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举报监督电话:
昆明市晋宁区纪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室:0871-67897084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801858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0871-67894463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电话要确保畅通,如在招聘工作期间因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2.招聘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员、拟聘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在晋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
附件:
1.附件1 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复、护理、临床医学专业临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附件2 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复治疗、护理、临床医学专业临聘教师报考登记表
3.附件3 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复治疗、护理、临床医学专业临聘教师报名承诺书
4.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周宏宇 13888279912
吴 兴 18669031184
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
2021年10月15日
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康复治疗、护理、临床医学专业临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序号 | 招录岗位 | 招录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它招聘条件 |
1 | 康复治疗专业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康复治疗及相关专业 | 具有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从业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的优先 |
2 | 护理专业教师 | 3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须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证考试,具有相应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的优先 |
3 | 临床医学专业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具有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从业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的优先 |
来源:http://www.kmjn.gov.cn/c/2021-10-18/54484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