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云南省科学技术院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4月1日。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应于资格复审前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2年云南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云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yn.gov.cn)进行网络报名。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不低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须登录云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yn.gov.cn)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登录云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需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2022年5月中旬,省人事考试院还将依托“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hrss.yn.gov.cn/ynrsksw/Index.html)发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考生密切关注。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2年4月20日9:00至4月24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4月20日9:00至4月25日18:00;
3.网上交费时间:
2022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21日10:30;
5.笔试时间:
2022年5月21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采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询问。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2年4月26日24: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5月21日10:30前登陆云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大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5月13日前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取消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免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公布。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二)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需报省科技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能开展面试。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按百分制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3.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应聘人员。
4.综合成绩将在面试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公告通知。
(五)体检
由云南省科学技术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六)考察
由云南省科学技术院组织考察工作,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云南省科学技术院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云南省科学技术院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受云南省科学技术厅机关纪委和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七)未尽事宜由云南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4108161,0871-68061376
(二)监督电话:0871-63147110,0871-63167157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附件:1.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1.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11日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
编号 | 招聘单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考试类别 | 备注 |
1 | 云南省科学技术院 | 15399099031001001 | 专业技术岗1 | 2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35周岁及以下 | 生物学(一级学科) | 同等条件下具有从事生物医药领域研发及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 | 免笔试 | |
2 | 云南省科学技术院 | 15399099031001002 | 专业技术岗2 | 2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35周岁及以下 | 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能源动力(一级学科) | 同等条件下具有从事新材料研发及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 | 免笔试 | |
3 | 云南省科学技术院 | 15399099031001003 | 专业技术岗3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 | 同等条件下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 综合管理类(A类) | |
4 | 云南省科学技术院 | 15399099031001004 | 专业技术岗4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信息与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 | 同等条件下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 综合管理类(A类) | |
5 | 云南省科学技术院 | 15399099031001005 | 专业技术岗5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植物保护(一级学科) | 同等条件下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 综合管理类(A类) | |
6 | 云南省科学技术院 | 15399099031001006 | 专业技术岗6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药学、中药学(一级学科) | 同等条件下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 综合管理类(A类) | |
7 | 云南省科学技术院 | 15399099031001007 | 专业技术岗7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工商管理(一级学科) | 同等条件下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 综合管理类(A类) | |
8 | 云南省科学技术院 | 15399099031001008 | 专业技术岗8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 同等条件下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 综合管理类(A类) | |
1、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报名时按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2、专业一栏没有明确层级的,均为具体专业; 3、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提供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等。 |
来源: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45797&ClassID=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