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教师招聘(第三批)
2004年2月,由原红河卷烟厂发起,并联合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红河雄风印业有限公司投资创办庆来学校,现股东为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学校坐落于“国家卫生城市”“中国最佳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的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占地面积2000余亩,拥有国内最美的校园环境及一流的教学设施,建有可容纳138个教学班的三个教学楼群,配有实验室、科技馆、技工实作车间、图书馆、报告厅、室内外运动场等教学设施。并配套建有学生公寓、教师公寓、医务室、公共浴室、师生餐厅等完善的生活设施,是一所园林式、高标准、国际化、现代化的股份制民办学校。
学校自建校起,坚持以优质教育回报地方和社会的初衷,始终不忘企业支持边疆和少数民族地方教育的社会责任和使命,逐步开办并形成了涵盖小学、初中、高中(含对外交流中心)三个基础教育学部和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两个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格局。学校以熊庆来先生勉励云南学子的“诚、正、敏、毅”为校训,以“玉成其美,美美与共”为校风,打造“乐成人美,美人之美”的教风,构建“志美行厉,各美其美”的学风。学校办学效果凸显并取得优异的成绩,小学全面推行素质教育领跑全市,全州知名;初中中考成绩连续十年全市第一;高中高考2014年红河州文科状元,2021年勇摘红河州理科状元,连续多年获弥勒市文、理科状元,先后培养北大、清华等红河州最高荣誉“红烟桃李奖”学子14人,一本上线率快速提高,获得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关注,庆来技工(职业)学校着力培养一专多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获得了长足发展,毕业生100%被省内外企业录取就业。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结合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2人。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坚持招聘紧缺专业课教师的原则;
(四)坚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的原则;
(五)坚持回避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庆来高中(含综合高中)
(二)庆来小学
(三)庆来技工(职业)学校
三、薪资待遇及个人发展前景
(一)工资待遇
教师人均薪酬16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薪酬20-25万元/年,具体工资以工作量和工作成效为标准核算。小学教师人均薪酬13万元/年(含“五险一金”)。技工教师人均薪酬12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二)职工福利
1.教师餐厅为教职工提供自助餐,教职工享受用餐补贴。
2.教职工子女保障就读本校。
3.提供住宿。
(三)个人发展前景
学校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原则,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搭建起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
新教师上岗前组织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校本理论、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实操培训及外出培训。培训期间不收取培训费。通过开展“青蓝工程”,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学科组集体备课等活动,促进教师发展。
学校实行“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教师职业发展策略:不定期邀请全国范围内著名专家到校,对教师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进行培训。同时,派出教职工外出学习。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2日0:00至2022年7月29日0:00。
2.报名方式:登录庆来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进行简历填写,学校不设现场报名。因应聘人员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责任自行承担。
3.报名注意事项:
资历条件材料有效时间截止报名之日,其后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初选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由人力资源职能会同招聘岗位所属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并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小组最终确定通过初审人员名单。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虚假信息及隐瞒实际情况者,一经查实,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2.现场资格复审
(1)复审要求:现场提供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证件证书等原件,并提交以下资料(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证件证书的复印件)。
(2)初选合格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规范、完备,如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岗位条件、网上报名信息不相符的,即为未通过复审。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逾期未参加或未完成现场资格复审者,即视为未通过现场资格复审。
(三)考试
通过初审人员均可参加考试。
1.教学岗位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的方式。
2.笔试为岗位学科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及地点将由学校人力资源职能以短信形式通知,请应聘者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四)试讲、面试
1.试讲。同一岗位确定统一的试讲课题。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管理能力、个性特征及综合素质等,突出检测应聘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3.试讲地点将由学校人力资源职能通知,请应聘者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五)考察
测试成绩=笔试30%+试讲30%+面试40%。
经评委统一意见结合总分名次确定拟聘用候选人或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开展为期一周左右的跟岗实践考察,考察对象跟岗实践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为拟聘用候选人。
考试成绩可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学校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在学校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五、聘用工作程序
(一)聘用
新招聘员工报到时,人力资源职能对新招聘员工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招聘条件中要求的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人力资源职能持新招聘员工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协议等材料办理有关手续后,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二)岗前培训及工作安排
新招聘员工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课程试讲,招聘工作小组根据个人意愿和学校实际安排工作。
(三)试用期考核
实行试用期制度,新招聘员工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试用期,由用工部门对其试用期间综合表现作出评价或根据年终履职考核结果,将转正书面意见反馈人力资源职能。针对不符合岗位条件、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进行调岗或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从事人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得以权谋私。
(二)整个招聘工作将在学校纪检监察审计职能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资料、考试作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应取消应聘资格或终止录用程序;已经被录用的,可解除其劳动合同。
监督电话:0873-6385000。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联 系 人:梁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873-6385111
(二)联系地址:云南省弥勒市上清路27号
如有未尽事宜由庆来学校人力资源职能负责解释。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AOI7ei1erQVk1O-vjP4Y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