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马关县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提升全县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火灾防控水平,有效履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4人:救援一线岗位,主要从事执勤训练、灭火救援、通信保障、接警调度和其他工作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二、应聘条件
1.高中及以上学历,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2.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体检符合《应征公民体检标准》要求;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吸毒史,无个人征信问题;
4.身高162cm以上,年龄在18至25周岁之间的男性,身体素质佳或有特长(b2驾驶证)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不符合参加报名的情形
(1)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吸毒人员。
(4)患有精神性疾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依法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险,按照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辅助人员不参与);
2.伙食标准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规定执行,住宿为集体宿舍,满足条件的可由单位集体申请公租房;
3.每年组织1次体检;
4.单位集体办理意外险;
5.组织表现良好、符合条件的专职消防员培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员或森林消防员招录考核科目,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二)工资薪金
1.月平均工资薪金2500-50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其中试用期工资薪金为1800元/月;
2.根据规定进行发放绩效;
3.每年增加工龄工资。
四、劳动合同
应聘者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健康体检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符合条件的由马关县消防大队与应聘者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不含试用期)。
五、管理教育
参照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条令条例、处分条令和其他规章制度,详见《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管理规定》。
六、退出机制
本次招聘为大队编外合同用工,根据《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政府令184号),大队对聘用人员用期内按合同规定给予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除违反大队教育管理规定被辞退人员外,需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终止聘用合同的解聘人员大队不再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3日,早上8:00-11:30,下午14:40-17:00;
2.报名地点: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逢春大道3号)
3.报名方式: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个人征信报告到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或拨打电话0876-3059119报名。报名时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名时须填写《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队员报名表》,报名表统一将纸质版交到大队值班室。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报名者的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认真核实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平、公正。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在马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资格初审结束后由大队提前三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测试。
2.测试地点: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体能测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3.测试项目: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具体测试项目为:单杠引体向上、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体能总分为45分。
4.测试方式:体能测试采取设定考试场地、现场随机抽号、当场公布结果、考生互相监督的方式进行。
5.结果认定:体能测试结果采取计分制,体能测试中任何一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视为“不合格”。凡有一项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体能测试合格后由大队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面试。
2.面试地点: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3.面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精神面貌、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面试总分为55分。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综合成绩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根据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确定,如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现场加试确定。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与招聘计划,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聘用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大队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由大队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正式聘用,如不符合条件的则解除合同,聘用后发放工资、缴纳保险。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P2y2Q6OVBdTW6OmEt4h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