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中医医院长期公开招录见习人员的公告
保山市中医医院为“保山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函〔2020〕66号)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0〕1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见习基地相关工作,经医院研究,拟长期招录见习人员,现将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岗位及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务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文件精神,限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处于失业状态(即进行失业登记)。(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例如开展招录工作时间为2023年7月以前则为2021、2022年高校毕业生,2023年7月以后则为2022、2023年高校毕业生)
(二)未在其他单位参加见习工作,未领取过见习补贴。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违纪行为;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见习待遇
(一)见习期间,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助费。
(二)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为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医院发放见习证明。
(四)见习期考核优秀且符合医院编外合同制职工聘用条件者,在医院招聘过程中优先考虑录用。
三、招录岗位
岗位 | 学历 | 专业 | 学历性质条件 | 其他条件 |
护理岗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普通招生计划 | 2021、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护士资格证书,2023年毕业生待护士资格考试后提供成绩合格证明 |
药剂岗 | 本科及以上 | 药学、中药学 | 普通招生计划 | |
医技岗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 | 普通招生计划 |
四、招录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招录期限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现场报名,材料顺序为报名表(详见文末附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可到报名现场指导操作打印)、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在校期间所修学科的成绩单(需有学校公章)等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保山市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六楼人事科(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3号)。
(2)网络报名:将报名资料按现场报名材料顺序扫描形成1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84912705@qq.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请注明“护理/药剂/医技/其他专业技术+姓名”。
2.招录期限:本招录公告长期有效,医院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分批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录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考核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
(四)资格复审
医院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到医院现场,由人事科及归口职能科室对照岗位招录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医院办理正式见习手续,组织签订见习协议。
五、工作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保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江老师0875-2135177
监督电话:保山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0875-2135177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保山市中医医院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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