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1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罗平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罗平县消防救援大队财务会计岗位:1人,女性优先、本地户籍优先。
1.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
2.持有初级会计师或以上资格证书;
3.有1年及以上财会工作岗位经历;
4.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组织协调和沟通表达能力;
5.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和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二、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自愿从事文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未满五年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文职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个人简历发送到邮箱:734799796@qq.com(简历统一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15208707775(唐副站长)。
2.报名时间:3月8日至3月18日。
3.资格初审:收到报名信息后,经初步审核,我们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初审通过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参加面试。
4.面试地点:罗平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报名须知
(一)应聘者应聘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二)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环节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本人负责。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四)依据有关规定,对新招的人员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五)此次人员招聘工作由罗平县消防救援大队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按照1600元/月的标准发放,试用期限为2个月;转正后工资按“工资总额=岗位工资+年限工资+绩效工资+执勤补贴”计算。试用期合格转正后,购买五险一金,工资按消防大队文员规定套改。
(三)伙食补贴待遇。大队保障三餐,工作制服由用人单位提供。
(四)保险保障。录用后,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
(五)休息安排。享受每周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每年有带薪年假。
(六)工作地点。罗平县消防救援大队(九龙大道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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