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公益性岗位
招聘公告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应聘人员必须是永胜县户口。
(二)招聘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及以后出生);
3.能熟练操作电脑、会驾驶技术、具备文秘工作基本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4月14日(周末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办公室
联系人:胡爽
联系电话:0888-6525685
四、面试
(一)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录取。
(三)体检:单位自行规定。
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报考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3600元/月,有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其中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3600元/月。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用人单位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永胜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复审、监督。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
2023年3月3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wE8QNn_WNyEH5N543Y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