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工作职责
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主要从事办公室辅助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必须是丽江市户籍。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三)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秘专业优先考虑;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参加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地点、时间
(一)报名地点
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四楼队务督察科(丽水路110号)联系电话:0888-5330222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四、面试、体检
(一)面试: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报考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3500元/月,按要求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本人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到现场报名时,请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在报名现场填制。
除原件外,应聘人员需提前准备下列复印件(按需提交):
1.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或在期限内未满员,用人单位将适当调整应聘条件和时间,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八、复审及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用人单位自行负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4月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C5El89asJbdnT0T7stdM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