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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丽江市儿童福利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日期:2023-04-07] 来源:丽江就业公众号

丽江市儿童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丽江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丽江市儿童福利院特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主要从事儿童福利综合服务的辅助性工作,男女不限。

二、招聘范围、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丽江市户籍。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且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及以后出生);

3.取得相关职业(工种)的职业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高级加6分,中级加5分,初级加4分。同时持有多个证书的,只取加分最高的一项。

相关职业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孤残儿童护理员、育婴员、保育员、健康管理师、保健调理师等。具体以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为准。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特别说明:根据工作性质,需上夜班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参保、工商注册、灵活就业等就业情况;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时间15天);

报名地点:丽江市儿童福利院(丽江市古城区庆云路122号);

联系人:杨玉仙、张毅;

联系电话:0888-5137062。

四、考核

(一)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三)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确定拟招用人员后报人社部门备案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3000元/月。工作每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待遇增加500元/月。按要求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自动退出城镇公益性岗位(最长不超过3年)。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2张及相关的职业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在报名现场填写《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年内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城镇公益性岗位。

七、复审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民政局负责监督。

丽江市儿童福利院

2023年4月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pvYQUd2si1tbVzRmAZ6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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