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经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中共临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必须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 50 周岁和女年满 40 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满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已办理失业登记满一年以上人员;
7.连续失业 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热爱中国共产党,有敬业进取和团队合作精神,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备胜任岗位工作基本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中共临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受待遇为:
(一)薪酬:工资待遇49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五险一金);
(二)单位工会会员相关政策;
(三)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食宿自理。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谈、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地点
1.现场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另需现场提供以下资料: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认定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免冠1寸正规照2张。具备所学专业工作经验及相关专业证书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至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
咨询电话:0883-2123566
18183885442(俸老师) 18388907007(周老师)
18988328792(鲁老师) 13208830916(罗老师)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工作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审查,资格终审工作由用人单位选用领导小组负责。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23日。
3.资格审查结果于2023年9月24日在“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和“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上进行公示。
4.资格审查贯穿于选用工作全过程,如在选用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选用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谈
聘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
(1)面谈总分为100分;
(2)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面谈成绩将于面谈结束当天下午20时前在“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和“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同时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在交体检报告同时将个人的档案一并交招聘方审核。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日,分别在“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和“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上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
2023年9月8日
来源:http://www.zghhrl.com/c-7-View_ID_7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