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别进入面试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在报考该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名单如下:
职位名称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最低面试分数 |
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处 | 田田 | 910111801119 | 125.30 |
全球治理研究处 | 张茜 | 910113022409 | 121.80 |
请考生按照我局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告的要求做好相应准备,按时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联系电话:010-55626232、010-55626231
中央编译局人事部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