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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日期:2015-02-12]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现将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

面试考生是在达到国家公务员局规定的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对经国家公务员局调剂仍未达到计划录用比例的,组织现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具体面试人员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序号排列):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 准考证号 姓名 备注
0501231001 办公室科员 120.30(调剂进入面试最低分数131.70) 102132022427 董劼 调剂
231113014312 陈霄  
231121041606 杨艳明  
231136640430 蒋斯斯  
231137630621 刘岩  
231161264101 郑志峰  

二、面试方式及确认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3月2日17时前发送邮件到shasmzp@163.com,并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联系电话:029-87604020。发送邮件的标题格式为“姓名+确认(放弃)参加面试”,邮件内容须包括: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是否参加面试、联系电话。

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5年3月2日前电话告知我单位,同时邮寄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模板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9日15时至17时到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二楼238室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334号。

西安火车站乘14路公共汽车到文艺路站下车(文艺路十字东南角)。西安北站乘坐地铁二号线到南稍门站下车,向东步行15分钟。

(二)所需材料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以供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或者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15年3月10日上午9时开始。

(二)面试地点:

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334号)。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当天8时20分前(8时50分未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持有效证件到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大楼238室人事处报到,由工作人员带至候考室。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以上的职位(含3倍),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如少于录用计划的3倍,则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均为1:1,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工作将在体检之后进行。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1.请面试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务必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行安排食宿,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靳永强

联系电话:029-87604020(传真),029-87604087

电子邮箱:shasmzp@163.com

邮编:710054

附件:放弃面试声明书


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

2015年2月12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yangyi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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