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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怒江州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日期:2023-11-01] 来源:怒江州人民政府网站

怒江州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云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醒:1.参加怒江州考区考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否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2.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持临时居住证者不得报考)在怒江州的考生,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只能选择保山考区报考。该类考生审核确认由保山考区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安排见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告。

一、面试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日期:2023年11月8日9:00至11月11日18:00。

(二)审核确认日期及地点:2023年11月9日-14日(周末正常开展工作),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六库街道向阳南路67号第三办公区1幢420室。详见《云南省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安排表》(附件1)。

(三)网上缴费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4日24: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日期:2023年12月4日至12月9日(须在面试前完成)。

(五)面试考试日期:2023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面试成绩公布日期:2024年1月10日。

二、面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可在我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1.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怒江州(持临时居住证者不得报考)。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户籍或学校所在地属于怒江州。

3.驻怒江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在怒江州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州其他考生相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怒江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除报考条件第(三)条第2项之外的其他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得报考;未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不得报考,否则教师资格认定无法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考;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要求

报名流程详见《怒江州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附件2)。

(一)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因考生填报虚假或者错误信息造成无法报名、面试及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23年上半年及以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并在2年有效期内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须在网上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已参加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

3.怒江州2022年下半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新增学科: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2023年下半年我州不开考初中、高中日语、俄语学科。

(二)考区选择

请考生严格按要求选择对应的考区报考。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考区选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怒江州考区选择注意事项:

1.报考全省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只能选择“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报考。该类考生审核确认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安排见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告。“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不接收其他科目的报名。

2.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持临时居住证者不得报考)在怒江州的考生,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只能选择“保山考区”报考。该类考生审核确认由保山考区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安排见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告。

3.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驻怒江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人事关系所在地考区报考;在校生选择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考区报考;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考生选择签发地考区报考。

考生选择考区后,再选择面试类别、面试科目等,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三)审核确认

怒江考区采用现场审核确认,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现场确认期限内到相应考区设立的确认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怒江考区审核确认时间、地点及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云南省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安排表》(附件1)。未经审核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本人笔试成绩打印件(通过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右侧“成绩查询”查询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

3.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

户籍在怒江州内的考生需提供户籍材料原件(户口本)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在怒江州内的考生,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怒江州内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学校所在地报考的无需提供户籍或居住证明。

驻怒江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4..学历与学籍证明等。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社会考生及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s://www.cscse.edu.cn)出具相应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附件3)。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签订《报名信息确认表》,承诺遵守考试纪律,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四)网上缴费

审核确认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支付成功”状态,完成面试报名。面试费280元/人·次。

特别提醒:

1.未通过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面试报名不成功。

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面试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六)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至10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4年1月10日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州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州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告知考生。复核只对考生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

四、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认定及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考试标准、大纲、流程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考试介绍”“常见问题”栏目查阅;云南省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大纲详见附件4。

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咨询电话

考区 咨询电话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0871-66051123、 0871-68306821
保山 0875-2122926
怒江 0886-3623470

附件1.云南省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安排表

附件2.怒江州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

附件3.在籍学习证明

附件4.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附件1.云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安排表.xlsx [下载]

附件2.怒江州 2023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docx [下载]

附件3.在籍学习证明.docx [下载]

附件4.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docx [下载]

来源:https://www.nujiang.gov.cn/xxgk/015279331/info/2023-230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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