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姓名 | 准考证号 |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备注 |
陈传波 | 387232321316 | 行业监管处工作人员 | 0601387001 | 99.1 | |
孟小帅 | 387234181807 | 0601387001 | |||
韩韡 | 387263030915 | 0601387001 | |||
田丽 | 387221160209 | 资质管理处工作人员 | 0601387002 | 107.4 | |
靳红博 | 387211681622 | 0601387002 | |||
刘凯 | 387231182320 | 0601387002 |
公告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3月2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tx1130@tom.com,并同时进行电话确认。邮件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单位**职位面试”,邮件内容注明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等。
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放弃理由,并由本人亲笔签字声明放弃)。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资格复审
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安排在3月9日,下午16:00-18:30,请考生在此期间来我办综合处(1303室)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报名登记表,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需统一底版,每张照片背面请用铅笔写上姓名);
4、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资格证书;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证明》确有困难的,在经我办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具体提交时间以我办确定时间为准。
6、提供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证明材料。
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面试时间:3月10日(星期二)下午13:30开始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67号中核大厦B座13层新疆电监办会议室。
联系电话:0991-3631283、0991-3631281、13899996093
(四)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3月10日下午12:50时前进入候考室,对13:20时没有进入候考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对进入候考室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考生应在进入候考室前将手机等通讯设备主动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室。
3、参加面试时,考生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的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办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规定,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5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2、考察(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1:1。
3、我办将于面试结束后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请考生时刻保持关注,并保证手机畅通。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体检费、交通费、食宿费需有考生自行承担。
2、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提前熟悉路线,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联系人:唐昕 13899996093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