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职业教育园区管委会编外用工人员招聘的公告
安宁职业教育园区管委会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编制园区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建设用地管理和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负责做好对外宣传、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及服务;负责院校管理、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促进产教融合;协助各职能部门做好园区各项社会事务工作等。
为充实人员力量,进一步优化管委会人员结构,按照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分为一类岗和二类岗,其中:具备较强专业知识技能、政策业务水平或较强管理、审核、经办能力,能够承担专项工作的为一类岗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经办能力,能够辅助开展专项工作的为二类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从报名之月起算);
7.其他岗位所需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且未作出结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薪酬待遇
一类岗位4360元/月,二类岗位3960元/月,含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即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该岗位全额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并购买“五险”,享受年终绩效奖励、职工培训、双休、正常法定节假日及带薪年休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23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12月29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报名人员须填写《安宁职业教育园区管委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及《安宁职业教育园区管委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仔细核对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允许作任何修改,因信息不实造成后续环节出现问题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4.报名材料:
(1)《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承诺书》(本人亲笔签署并按手印,填写内容不得涂改);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人员或技能人员资格证书(没有可不提供);
(5)身份证复印件;
(6)近期半寸蓝色免冠照片1张;
(7)其他本人认为需要展示的突出业绩、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报名时一次性递交。
5.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材料筛选的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原则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笔试、面试等后续环节。凡弄虚作假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组织进行,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本次公开招聘。但岗位确有需要且经单位研究同意的,可继续进行该岗位本次公开招聘。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三)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报名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人员抽签确定顺序,面试突出实绩实效,围绕岗位职责目标进行,主要测试“岗位应变、组织协调、综合分析以及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四)总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在“安宁泰安保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同一个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证所留通讯方式24小时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设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执行。
(四)本公告由安宁职业教育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若有未尽事宜,或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的,将及时告知,请报考人员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安宁职业教育园区管委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计划表
2.安宁职业教育园区管委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3.安宁职业教育园区管委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CSvtQVaGPcfV3aMkrHO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