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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4-04-25] 来源:健康晋宁公众号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职位:卫生监督协管员

因工作需要,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信息

招聘人数:2人,用工方式为第三方购买服务用工

招聘岗位:卫生监督协管员

学历要求: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不限,法律及医学相关专业优先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卫生事业。

(二)具有良好品行,服从工作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年龄在18-35周岁。

(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报名:

1.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受过处罚的;

5.曾被党纪立案查处、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6.被吊销职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即连续三期及以上逾期行为或单次逾期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中共党员;

2.退伍军人;

3.医学或法律相关专业。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4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地点:昆明翰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中和路蓝色经典.兴苑北4栋31号商铺),电话:0871-67891629。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个人简历1份;

5.本人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复印件1份。

6.本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五、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六、考核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昆明翰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中和路蓝色经典.兴苑北4栋31号商铺)。

联系人:童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891629、15288410721。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120分钟),满分100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机构命题,笔试成绩按百份制计算,占总成绩的40%。

(3)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以应聘者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

(2)面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60%。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1)笔试+面试的岗位考核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面试结束后,依据应聘者个人考核综合成绩,在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昆明翰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综合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录用人选。

七、体检

拟招录人员体检在晋宁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政审

拟招录人员须到公安机关查询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录用

1.拟录用人员体检及政审合格后由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昆明翰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昆明翰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按照所聘岗位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聘用;经试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予以解聘,所差人员可依次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受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承诺)。

2.被录用聘用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本人的。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考察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核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工资待遇等其他未尽事宜,请到现场或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871-67898968

晋宁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4年4月2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yDuN-hWN6KmJY5x28cN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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