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2024年事业单位委托(含定向)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项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2号)、《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现将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考生须于7月1日(星期一)上午7:00准时到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平县白龙路与万峰路交汇处)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二)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1张近期半寸免冠照片。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费自理,请考生准备360元左右,体检时直接交给体检医院。若需增加体检项目或需进一步复查产生的费用,由考生另行交费。
2.体检前注意饮食宜清淡,少吃海鲜、动物内脏,忌饮酒,忌食火锅、动物血,忌喝刺激性饮料。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保持空腹。空腹标准为8-14小时,一般要求前一天晚上正常进食,晚饭过后不能吃宵夜,次日不吃早餐。
4.体检前一天请勿熬夜,应避免做剧烈运动。
5.体检建议选择便于穿脱的衣服,不戴饰品或穿有金属扣的衣服。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经期考生报到时须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7.若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者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8.手机通讯请务必保持通畅,变更联系电话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联系。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体检由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罗平县2024年事业单位委托(含定向)公开招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来源:http://rsj.qj.gov.cn/view/gsgg/136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