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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15-04-09] 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单位简介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是在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现新校园位于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万溪冲社区学苑南路,校园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绿树成荫,为全市各级干部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近年来,市委党校(院)党委班子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校,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扎实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创新教学培训理念方式,加大科研力度,深化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在党建、教学培训、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服务、新校园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了“一校三院”在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为推进美好幸福新昆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14年来,党校(院)先后荣获“云南省第七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先进派出单位”、“昆明市第七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先进派出单位”、昆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昆明市2013-2015年度文明单位”、“昆明市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昆明市三八红旗集体”、“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为全面完成“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升干部素质”的任务,适应党校资源整合迁入呈贡新校园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5.热爱党校事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招聘条件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 教师 1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 教师 1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新闻与传播 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 教师 1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汉语言文学 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 会计 1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与金融或会计学 年龄在28周岁及其以下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即: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28周岁及其以下,即: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所需证件、材料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所需证件、材料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4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者将个人应聘资料发送到昆明市委党校(院)组织宣传处邮箱:swdxzz@163.com。

3.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书、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半寸照片、报名登记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各1份。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负责。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式、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笔试以写作与专业知识为主。

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的方式进行。

2.领取准考证时间、方式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8日—10日,请考生登录本人报名时的邮箱下载准考证。

3.考试时间: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4.考试地点:中共昆明市委党校教学楼二楼教室。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的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以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为主。

3.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地点:中共昆明市委党校教学楼二楼教室。

(三)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1小时前,参加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证件原件到昆明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大厅交工作人员审验。

2.在规定时间内考生不到场考试的,按自愿放弃考聘资格处理。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的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十一、中共昆明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联系人、交通方式

联系人:晋玉芬贺庆红陈娟

联系电话:0871—63805919  63841038

交通方式:市内可乘170路或C85路公交车到呈贡区雨花公交枢纽站或乘地铁到大学城站下车后,再转乘Z26路公交车到学苑路市委党校站下车后,路对面前行500米即到。

十二、监督电话

昆明市纪委第一纪工委:0871—6317545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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