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场馆
保洁临时工招聘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招聘五位场馆保洁临时工,用人部门为学校教学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体育馆及实验实训中心的卫生保洁工作,现将相关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愿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用人部门的监督和日常管理。
(四)应聘者年龄不超过55岁。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学校教职工的亲属和家眷。
二、考核及录用程序
(一)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教学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报学校审批。
(二)考核:
1、由教学服务中心组织考核,人事处和监审处参与。
2、考核办法由教学服务中心拟定,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三)由学校研究决定并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四)拟录用人员必须符合健康要求。
(五)与符合招聘条件的拟录用人员签订临时用工协议:签临时聘用协议,一学期一签,其中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继续录用至一学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协议自动解除。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10日至5月31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教学服务中心(实验楼南楼二楼玻璃房)
联系电话:座机:3196078
手机:15912228073
四、用工性质
临时工。
五、福利待遇
基础工资1500元/月,其他按照学校规定。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学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