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二〇一五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地做好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主要担负昆明市科学技术普及、宣传和推广等方面的工作任务;担负科协系统科技咨询服务活动的组织、指导、管理与协调工作,为全市企事业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科学普及、学术交流、科技咨询、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提供广泛的服务平台,并有序开展构架“金桥工程”活动工作;担负县(市)区科协和有关部门合作协助完成的科普宣传项目和工作任务;承担昆明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工作;完成昆明市科协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管理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管理科学与工程、项目管理等相关专业 | 能适应长期出差 |
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 网站运营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6月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昆明市青年路371号南太桥市科技大楼二楼)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二〇一五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照片用电子版)一份;
(2)《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二〇一五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5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蓝底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6)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证明(如托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联系人:甘佑乾、姜翠英
联系电话:0871—63165906
(二)报名要求
由报名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点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专业、学科设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时间:2015年6月18日
地点: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昆明市青年路371号南太桥市科技大楼二楼)
联系人:甘佑乾、姜翠英
联系方式:0871-63165906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
科目和范围:拟聘岗位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等(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为1:3。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考试方式、内容;
方式:面试采用综合性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
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3.考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甘佑乾、姜翠英
联系方式:0871-63165906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其余物品一律不可带入考场。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科普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科普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分数较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科普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昆明市科学技术协会、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纪委第十二纪工委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由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科学技术协会:0871-63164640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92326
昆明市纪委第十二纪工委:0871-63162279
昆明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