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师的需求情况及县编委2015年下达的增人计划,现就通海县2015年招聘职业高中烹饪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科人数类别 | 烹饪 | 合计 |
职业高中教师 | 2 | 2人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职业教育,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3、年龄在35岁(1980年6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下,户籍不限。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烹饪及相关专业。同时,报考人员须持有本岗位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9日 — 10日。
2、报名地点:通海县职业高级中学办公室(地址:通海县秀山西路225号,电话:0877—3801972)。
3、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毕业生出具学校证明)、
技能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就业毕业生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
到证),已经就业的人员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交近期免冠半寸彩照2张。
四、考试
1、本次考试包括“理论课试讲”和“技能实践操作”两个部分,理论课试讲成绩(占40%)和技能操作成绩(占60%)相加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理论试讲内容:烹饪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实践操作考试方式:每个考生按各岗位要求做3个品种的菜肴(规定品种2个、自选品种1个)。
2、考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11日,通海职中烹饪实训楼。
五、 招聘办法
1、据理论课试讲及技能实践操作综合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每个岗位按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核人员,如体检及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当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本次职业高中烹饪教师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职业中学组织实施,在招聘工作中,若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海县教育局
通海县职业高级中学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