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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下半年红河学院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日期:2025-12-08] 来源:红河学院网站

2025年下半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25年下半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地点

红河学院学生活动中心B307。

(三)要求及材料

1.根据《2025年下半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

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再另行公告。

2.复审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由就读高校签章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及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

(4)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要求

1.复审人员进校前请提前登录微信公众号“智慧红院”进行入校预约,预约审核部门为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相关事项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4.如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则需要提供《2025年下半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见附件2)。

5.资格复审后,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红河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uoh.edu.cn/)公布。资格复审后的面试工作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红河学院官方网站后续公告。

附件:1.2025年下半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2.2025年下半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红河学院

2025年12月8日

附件【附件1 2025年下半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x

附件【附件2 2025年下半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声明.doc

来源:https://www.uoh.edu.cn/info/1156/834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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