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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理州弥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5-12-18] 来源:弥渡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公众号

弥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弥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开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人才优先、德才兼备、学用一致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有胜任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18—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26届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4.2021年以来,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取消录用或招聘资格的人员以及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5.2025年12月15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7.失信被执行人员;

8.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计招聘1人,岗位及要求如下: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PDF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dlmdcdc@163.com,文件名、邮件标题固定格式均为岗位名称+姓名+本人联系电话(例:办公室文员李三15755777777)。

咨询电话:0872-8164569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见文末附件,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在文末下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等情况的,均取消参加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核方式

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3:1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通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参与后续招聘过程。最后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超过3:1的岗位,实行笔试、面试两个程序。面试人员的确定,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面试成绩通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最后根据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三)考核安排

根据报名情况,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监督组监督下,由弥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开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岗位健康需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参检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后续手续。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工作。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由弥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弥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本岗位最后招聘场次取得面试成绩或综合考试成绩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岗位待遇

待遇按照弥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外人员薪资待遇执行。

六、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2.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3.应聘考生必须在面试时出具身份证(或公安局出具的户口证明)、各学历阶段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的,取消考核资格。

七、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联系不上而影响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参加公开招聘报名、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附件:弥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弥渡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

2025年12月1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jy_anMS4AiwqE5F4l5L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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