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图书馆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的批复》(保人社复〔2025〕74号)文件精神,经保山市图书馆2026年第一次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面试,综合全面评定,择优确定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主要工作职责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职责如下:
1.办公室岗位2名:一是主要承担办公室文秘工作,负责公文起草、文件流转、档案管理及其他相关业务协调工作;二是财务辅助岗位1人,主要协助财务工作及配合做好其它工作。
2.活动推广部岗位1名:主要负责全民阅读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各类读书会、阅读分享会等文化活动,承担活动宣传推广、文案撰写及效果总结等工作。
3.采编流通部岗位4名:主要从事读者服务工作,负责书刊整理、分类上架、过刊加工,以及借阅咨询、读者引导等采编流通相关业务。
4.数字图书馆部岗位1人:主要从事智慧图书馆建设工作,负责数字智能设备的使用和保管,宣传推广及配合开展各种阅读推广活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恪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共文化事业,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具有甘于奉献的精神,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较高,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2.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失信被执行等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保山市城镇区域户籍(户籍所在地城乡分类代码以1开头的为城镇区域,可通过指定链接查询确认)。
4.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属于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保山市城镇区域户籍的城镇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登记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5.名下有存续市场主体信息(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或在市场主体中具有从业信息(含合伙人、监事、理事、企业联络员、财会负责人等)的人员,以及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聘。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办公室岗位:一是需具备扎实的公文写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各类文稿的起草工作;二是熟悉财会相关业务,有相关证件及有经验者优先。
3.活动推广部岗位:需形象气质佳,举止大方得体,工作热情主动,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稿件撰写和活动策划能力。
4.采编流通部岗位:需举止大方得体,服务热情主动,普通话流畅,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
5.数字图书馆部岗位: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普通话流畅,形象气质佳,热情大方,积极主动,拥有一定的宣传及撰稿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招聘公告于2026年1月14日正式发布,公告相关信息通过指定官方平台对外公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0日12:00止(报名邮件接收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2250518959@qq.com。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扫描件;
(3)《保山市图书馆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需同时提交可编辑版及签字扫描版)。
3.联系咨询:联系电话:0875—2228996、15187550303(左老师),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工作时段。
(三)资格审查
保山市图书馆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适当方式通知报名人员。
(四)笔试、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及公文写作水平,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服务意识和应急应变能力等基本素养,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须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确定录取对象
1.本次招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8人。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2.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录取办法。
3.若面试人数少于招聘计划人数,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录取范围。
4.录取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将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与保山市图书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续签期限累计最多不超过3年。
2.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转正后根据岗位不同分别为3000元/月,32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单位不提供食宿,相关费用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六、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循诚信原则,应聘人员须确保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对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材料、违反招聘纪律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保山市图书馆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保山市图书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保山市图书馆
2026年1月1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HRNq4AUs_Y6IHeTOru8E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