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2026年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录公告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会社会工作人员14名。
(二)岗位设置
市县两级帮扶服务类岗位、边境县(市)服务类岗位、行业工会联合会社工岗位、园区工会社工岗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一个岗位代码)。
拟招录人员主要从事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职工权益维护、职工技能培训、困难职工帮扶等工会工作。
详见《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2026年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服从保山市总工会、用工单位、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的管理。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最后一天),报考人员不限户籍、不限专业、不限性别。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各类招聘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1月27日(上午8:30至11:30,14:30至17:30);
3.报名地点: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启迪科技城小区商墅20-06)。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蓝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2.本人有效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填写完整的《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或现场领取)。
(三)有关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笔试考试用品请自行携带,严禁将手机、电子手表、计算器等任何电子、通信设备带入考场,违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3.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与考务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均取消其资格;若已录用,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财非税〔2016〕1号文件规定,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50元。因误报、错报、放弃考试或未完成报名流程者,考务费不予退还。
五、考试方法、内容及综合成绩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形式:闭卷考试。
2.内容:重点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相关知识(复习资料请自行从网络获取)。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和综合运用题。
3.分值: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4.时间及地点:以“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二)面试
1.形式:结构化面试。
2.内容:着重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应变能力、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3.入围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比例,招聘计划调剂事宜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4.分值:满分100分。
5.时间及地点:关注微信公众号通知
6.面试递补:因拟面试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达不到最低比例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详见《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招聘替补办法》(附件3)
(四)综合成绩计算与公布
1.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 × 30% + 面试成绩 × 7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录取。
3.综合成绩及后续安排均在“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需复检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聘用及管理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惠工中心与受聘人员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两个月),岗位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再继续签订。
(二)按照法律法规及惠工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惠工中心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受聘人员聘用期间,惠工中心有权根据工作、管理要求对聘用人员进行调岗、调整工作地点。
八、福利待遇
(一)工资: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453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5066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
(二)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三)享受每年免费健康体检1次。
九、招聘纪律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聘全程接受保山市总工会、相关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及录用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考生要确保《报名表》上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后续将通过该电话进行通知,因停机、关机、未接听电话、号码变更等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需提前3天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放弃声明;
2.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3.已聘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未到工作单位报到上岗的。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开设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我“惠工中心”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往返交通、食宿自理。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5-288036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所有,后续招聘相关事宜,敬请关注“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2026年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录附件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pXB2ar3ITCW_hcQES5Sx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