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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招聘公告

[日期:2026-01-19] 来源:厚致百盈动态公众号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消防文员均不具有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滇池培训基地拟招聘1人作为仓库管理员负责滇池培训基地物资管理、对接物业服务等日常工作。

本次共招聘消防文员1人(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具备团队合作精神,热爱消防工作;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慢性疾病等。

(二)岗位资格条件

仓库管理岗1人: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优先录用;年龄在22周岁以上不超过40周岁;高中及中专学历;普通话标准;熟练运用office,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因违反消防文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10.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文员和服务保障工作的。

三、薪资待遇

(一)文员试用期限为2个月(并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协商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照本科以下学历(或有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2500元/月,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转正后工资按“工资总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计算,详细工资待遇按照《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行政办公文员、服务保障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文件规定执行,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

(二)休息安排:文员享受每周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工作满1年的,享受带薪年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怡安路367 号云南(昆明官渡)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第4层4-29号。

(二)现场资格复审

1.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由本人持规定材料到现场递交资料;

2.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背面写明报考人姓名、身份证号)、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1)、报考承诺书(附件2)、个人简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确保电话畅通,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考试面试

(一)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匹配性等。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短信或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照招聘条件甄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报名结束10天内未接到任何通知的,视为甄选未通过,我公司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面试成绩有效期一年,若中途有人离职或新增岗位,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补录。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遇体检不合格的,则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试用期

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试用期环节。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法纪意识、自律意识、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聘用

经正式录用的,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应聘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环节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本人负责。

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我队通知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政策变化对公告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发布补充公告。

本次招聘由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负责解释。

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8:30-11:30,14:30-17:00)致电咨询:

用人咨询:0871-63559960(吴老师)

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及承诺书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wFsbEEJMwaKmLVxVtWj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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