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宣威市教育经费会计核算监管中心
工作人员方案公告
根据《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教育经费“校财局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宣政办发〔2015〕48号)文件精神,在市教育局成立“宣威市教育经费会计核算监管中心”(为市教育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9名,现已有主办会计1名。为进一步选优配强宣威市教育经费会计核算监管中心工作人员,确保全市教育经费“校财局管”财务管理体制顺利推行,着力加强和规范教育经费管理,按照《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宣办发〔2014〕79号)要求,面向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考宣威市教育经费会计核算监管中心工作人员8名。现将《招考宣威市教育经费会计核算监管中心工作人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范围及人数
从全市教育系统在职在编公办教职工中招考宣威市教育经费会计核算监管中心工作人员8名(事业编制)。
三、招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7.2013年及以前参加工作;
8.具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9.熟悉电算化会计业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股。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宣威市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若从事过财政所(财统办)、中心学校、市直学校会计岗位的,须提供由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出具的相关证明;
4.报名时每位报考人员须交个人近期免冠白底半寸彩照3张(其中1张贴报名登记表、2张交人事股)。
五、岗位技能考试
(一)准考证的发放
准考证由报考人员于6月3日下午4:00到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二)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岗位技能实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Office(Word文档、Excel电子表格)等常用办公软件和电算化会计业务。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录取
1.招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缩减岗位数以达到开考比例。
2.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招考计划最后一名若出现2名及以上同等分数的,从事会计岗位时间长者(以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提供的证明为准)优先;若再并列,会计资格取得早者优先;若再并列,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不予录取。
3.录取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按新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重新评聘。
七、纪律和监督
1.参加招考工作的人员凡有亲属报考的,实行回避制度;必须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3年内禁止参加任何招考考试。
3.整个招考工作置于纪检、监察、群众的监督下进行。
八、本方案由宣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0874-7123559
监督电话:宣威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0874-7162194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6189648
宣威市教育局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