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2015年5月28日龙陵县特岗教师招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略)
二、面试考官
由龙陵县中小学教育教学专家、高级教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等45人组成,面试时,具体考官以抽签的方式决定。
三、面试人员比例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按对应岗位不低于1:1.2(小数点后1位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按各岗位比例确定的面试人员,若出现最后一个名次分数并列,并列者都进入面试。
四、面试办法
(一)、成绩计算: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二)、幼儿教育、小学、初中岗位采用说课的方法进行。每个面试者“说课”时间为15分钟,不得超时。
(三)、“说课”内容: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选幼儿园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社会、艺术、科学任意领域的一课;小学岗位说小学四年级使用的教材;初中岗位说八年级使用的教材。教材版本:龙陵县现行使用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材。课题由面试考生自行确定,要有说课稿,说课稿面试结束后交教育局。
(四)、“说课”要求。考生报什么岗位,说什么课,如报初中语文,说初中语文,报小学语文,说小学语文。“说课”时要求使用普通话,语言流畅,教学思路清晰,无知识性错误和逻辑性错误。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通知面试人员时间:
2015年5月29日公布名单并通知到本人。6月3日下午15:00面试考生报到城关中学开会。
(二)面试地点:城关中学
(三)面试时间:2015年6月4日上午8:00。
六、拟录
总分低于120分的不予拟录,拟录从120分(含120分)以上,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次拟录。如果出现最后一个名次总分并列的情况,要进行第二次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确定为拟录的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报省特岗教师办公室审批。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空岗:从参加过同岗位面试的考生中,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依次补录;如果参加过同岗位面试的考生已录完,则根据笔试成绩依次按程序进行补录。
七、面试工作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官于2015年6月4日上午7:30到城关中学进行分组抽签,同时将通讯工具上交统一保管。抽签后需要回避的及时报告。
2、所有面试考生于2015年6月4日上午7:30以前(迟到5分钟者,视为弃权)报到指定地点,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缺考,面试成绩计为零分,不予录取。
4、面试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面试考官;不得扰乱面试考场;不得拒绝、阻碍面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面试考官必须遵守面试纪律,打分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向面试考生或家长透露考官所打的分数。
6、面试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面试工作纪律,积极主动服务好面试工作。不得向外界传播未公开的考生分数。
八、请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领导督查整个面试工作。
九、其它
(一)录取:面试考生,经省特岗教师办公室批准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由个人选择上岗学校。
(二)经龙陵县“特岗”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所有拟录人员,必须按个人成绩依次选择上岗学校,个人弃权不参加今年特岗教师上岗的,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的招录上岗考试。
龙陵县“特岗”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