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沾益县2015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规定,结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5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 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制定本面试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5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对象为沾益县所属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所需时间为25分钟。
(二)面试内容:
1、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与实际工作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
2、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关系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和举止仪表。
3、面试各测评要素分数所占比例:综合分析能力17%、言语表达能力20%、应变能力14%、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10%、人际关系的意识与技巧14%、自我情绪控制能力10%、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7%,举止仪表8%。
(三)面试程序:
考生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确认考生身份,收缴考生所有通信工具,宣布面试工作纪律,考生与考官分离,确定各岗位面试顺序,同一岗位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考生依据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离开面试场所,结束面试。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成立面试考官小组,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面试考官小组在一定范围内差额抽取。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8月1日早上8:00
面试地点: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及警戒区。
(二)面试考场设主考官席、考官席、考生席、工作人员席、监督席,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按时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七)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主考室,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3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四)面试实行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按测评要素打分,各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得要素平均分;各要素的平均分之和,就是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其他
本方案由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沾益县人才服务中心 0874――3161149
监督电话:沾益县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 0874--316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