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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通知

[日期:2015-09-28] 来源:红河学院远程成人教育学院

红河州关于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

全国统一鉴定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2015年我州继续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秘书、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等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11月21日、11月22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8日—10月15日(节假日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含章楼二楼远成学院社会考试科。

3、联系人:袁瑞红、侯贺          电话:3643758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11月16日—17日

四、报考要求

(一)考生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用于报名时读卡,无身份证原件或原件消磁不给予报名)及复印件1张;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读学生不需准备);

3、半寸免冠近照4张;

4、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1份;

(二)考生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自动弃考。

红河学院为红河州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点,如有通知之外的机构举办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均视为违规行为,考生可拨打电话0873-3732546、3737995进行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给予取缔并处罚。

※注:补考考生在报名时及时与录入信息工作人员说明补考科目

红河学院远成学院

2015年9月22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yangyi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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